賽道合約書及同意事項

Gmotor 賽車元素裝飾圖
活動切結書

一、活動風險聲明

  • 主辦單位無法保證活動期間完全不會發生意外。
  • 雖然意外發生機率低,但仍可能造成重傷、永久傷害甚至死亡
  • 意外可能來自不可預期因素,或因本人、其他參與者、工作人員等因素所造成。

二、自願參加與責任承擔

本人已充分了解活動風險,仍自願參加本次 本次賽道體驗、駕駛訓練暨單圈計時活動(以下簡稱本活動)

若因活動發生意外,導致:

  • 人身傷亡(包含後續後遺症)
  • 車輛損壞

除非主辦單位、麗寶國際賽車場、賽事工作人員或其他參與者有故意或重大過失,本人同意:

  • 放棄請求損害賠償。
  • 放棄提起民事或刑事責任追究。

三、活動性質

  • 本活動非任何形式的競速比賽
  • 僅為主辦單位包場進行賽道體驗及單圈計時活動。
  • 活動已投保:
  •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
  • 車手保險
  • 其他個人保險由參與者自行準備。

四、車手資格規定

  • 嚴禁中途更換車手。
  • 若查獲實際駕駛人與報名資料不符:
    • 立即取消當日活動資格。
    • 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主辦單位損失,主辦單位將依法追究相關賠償責任。

五、參與者應自行負責事項

本人確認:

  • 已充分了解活動內容。
  • 對自身健康狀況負責。
  • 自備符合規定的安全裝備。
  • 願意自行承擔活動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與費用,包括但不限於:
    • 賽道拖吊費
    • 賽道設備損壞
    • 護欄損壞
    • 其他相關費用

六、拖吊及事故費用

1. 拖吊費

若車輛於賽道故障需拖吊離場:

  • 無吊桿拖吊:NT$3,000
  • 有吊桿拖吊:NT$4,000

以上費用由駕駛人自行負擔。


2. 嚴重事故

若事故造成:

  • 活動中止
  • 賽道設施或護欄損壞

經麗寶國際賽車場評估後之維修費用,均由駕駛人負擔。
維修費用依麗寶國際賽車場公告(特殊狀況依實際報價)為準。


七、賽道中斷之場租賠償

若車輛故障導致賽道暫停使用:

車輛處理時間 5 分鐘內

  • 場租:NT$10,000
  • 大會全額補助 NT$10,000
  • 駕駛人僅需支付:
    • 拖吊費 NT$3,000(無吊桿)
    • 或 NT$4,000(有吊桿)

車輛處理時間 10 分鐘內

  • 場租:NT$20,000
  • 大會補助:NT$10,000
  • 駕駛人需支付:
    • 場租 NT$10,000
    • 拖吊費 NT$3,000(無吊桿)
    • 或 NT$4,000(有吊桿)

八、賽道時間可能縮短

活動當天如遇下列因素,可能影響各組實際使用時間:

  • 車輛進出場
  • 故障車拖吊
  • 障礙桶清除
  • 異物清理
  • 賽道安全檢查
  •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

九、噪音檢測規定

所有下場車輛皆須依規定至驗車區完成噪音檢測。

未完成檢測即下場

依麗寶賽車場規定:

  • 罰款 NT$5,000

麗寶驗車主管得要求車輛複檢,若拒絕複檢,賽車場有權禁止該車下場。

靜態噪音

  • 測試位置:排氣管後方 50 公分、45°角
  • 測試轉速:指定 6,000 rpm 或斷油前 500 rpm(依車種不同)
  • 標準值:
    • 須低於 103 dB
    • 102.99 dB 以下方可通過
    • 103.0 dB(含)以上不得下場

動態噪音

  • 測點:T1 彎前約 200 公尺(PIT02 前方)
  • 每車至少測量兩次,取最大值
  • 合格標準:
    • 不得超過 101.9 dB(A)

十、器材遺失賠償

如活動器材遺失,需照價賠償:

器材賠償金額
計時器(含套)NT$12,000
對講機NT$3,500

參加者確認事項

本人確認:

  • 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所有規定。
  • 明白活動具有一定風險。
  • 願意遵守活動規範。
  • 願意自行承擔依規定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及責任。

請依您參加之活動,詳閱以下相關文件內容

本人同意賠償修復麗寶賽車場內任何由本人造成之設備損壞,包含賽道上的跑道、輪胎牆、水泥牆、Paddock內的建築物及計時器等麗寶賽車場擁有之財產或設施。

  1. 靜態噪音 : 於排氣管後方50cm/45度角處/於指定轉速6000rpm或斷油前 500rpm 噪音值不得超過103dB ,依照引擎規格不同將會有不同取樣轉速。
    PS:檢測數字需為102.99dB以下,若超過103.0dB,則不得下場。

  2. 增加動態排氣音量檢測點(B);檢測方式為:於賽道旁,檢驗動態排氣音量測試標準最 大值不得超過 104.9db(A)。
    • T23 彎出彎後(PIT34 前方)為定點進行量測,每車最少量測 2 次後取最大值;檢測方式為:於賽道旁,檢驗動態排氣音量測試標準最大值不得超過 104.9db(A)。
    • T1 彎進彎前 200 公尺(PIT02 前方)為定點進行量測,每車最少量測 2 次後取最大值;動態排氣音量測試標準最大值不得超過 101.9db(A)。【沿用 2021 年動態噪音檢驗 方式】
返回頂端